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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咪蒙的读者_菲比代孕哪一集
来源:http://www.52xinzhang.com  日期:2019-05-17

  

  赫伯特·李思特的摄影

  第一次读咪蒙,是很多年前的事了。

  看的是咪蒙的新浪博客。她在上面写各种电视剧的剧评。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剧评这种文体,以前我只知道影评。

  咪蒙的文字非常口语化,符合郑渊洁提出的写作原则“怎么说,就怎么写”。看她的文章,像是一个人站在你对面眉飞色舞的跟你聊她最近在看的剧。

  后来读咪蒙,是《独唱团》上看到她写的《好疼的金圣叹》。那年头流行恶搞历史人物,咪蒙写了很多人,比如李白。即使大家纷纷恶搞历史的时候,咪蒙依然有她的特色。她那种语言风格,滋味如火锅一般鲜辣,是刻意练习的结果。

  这样的作者,迟早都要名满天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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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好疼的金圣叹》如今被很多人拿出来怀念,说咪蒙以前的文章多好云云。这不是扯淡吗?你去看咪蒙当年的博客,就知道她以前的风格就是现在的风格,也无非是充满了对电视剧、小鲜肉、美食……的热爱,以及各种自黑与恶搞。不过是这几年的公号写作强化了这种风格,并且加入了更多的鸡汤而已。

  批评者常常通过抬高作者以前的作品来贬低现在的他,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套路。就像很多人尬吹《三重门》一样。

  真正让咪蒙名满天下的,是公号写作。她的成功,她的风格,启迪了无数后来的新媒体写作者。

  怎么取标题,怎么经营公号,怎么卖网课,怎么为广告写软文,许多人是认真学习过她的,哪怕这些人一转头就去骂咪蒙。

  咪蒙讲公号写作的那篇文章《如何写出阅读量100万+的微信爆款文章》,几年间我先后看了不下十遍,我觉得这是应该入选传播学教科书的重要作品。

  流行作家向来容易受人轻视,尤其是商业化的写作。即使对市场的理解不断深入,人们还是很难接受某些领域的市场化,比如写作,比如医疗和教育。相比把一篇篇文章当作普通商品来消费,很多人的头脑还是更习惯“文以载道”和“文章千古事”。

  对咪蒙的鄙夷就是这两种认知的冲突。

  一个天天更新的作家,很难不引起人们的厌倦甚至厌恶。家人之间尚且会彼此厌倦,何况作家与读者。读者抛弃作家,本来是正常之事,成为铁粉才是例外。有多少人能一直喜欢一个作家呢?

  厌倦并不等于对方出了问题,无尽重复或者陷入堕落,厌倦更多的,其实也只是审美疲劳。

  我第一次对咪蒙感到诧异,是看到她写的那篇主题为“厉害了,我的国”的文章,像是周小平附体了;第二次感到诧异,则是红白蓝幼儿园出事后,她在文章里慷慨激昂的呼吁政府多管一管。

 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咪蒙呼吁管制市场的言论。很多公知和她是同样的想法,恨不得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都全部被国家用福利的方式接管,把市场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完全污名化。动辄叫嚣“XX不能市场化”。公知们羡慕欧洲的福利,想要更多的监管,然而却鄙视咪蒙,这也是很荒谬了。

  这两年来读咪蒙就越来越少了,偶尔看一下她公号上跟读者征集的那些段子,那些段子的意义其实也比很多批评她的作者一生的写作更有价值,至少还能逗人一笑。很多批评咪蒙的人,又写出过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?

  一个名人由“小众”变成“大众”之后总难免让追随者失望,以前喜欢她是一种个性,现在喜欢她是一种庸俗。这是追随者的尴尬。

  她越有名,粉丝越多,鄙夷她的人也就越多。有一天你看到你妈你婶都在转发她的文章的时候,你还能喜欢她吗?你更想做的就是马上取关吧。

  这是咪蒙的命运,但不是她的罪与罚,她并没有做错什么。

  上一篇:咪蒙是一个广告商人,你却拿公知的标准要求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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